景城学校 2017 入学政策和一年级招生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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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 年苏州工业园区景城学校入学政策公示
2017 年苏州工业园区景城学校(初中部)入学政策公示
一、2017 年苏州工业园区景城学校(初中部)施教区范围
- 金鸡湖以东、现代大道以南、星湖街以西、中塘河以北区域内开发并交房的住宅楼盘;
- 华池街以东、苏虹路以南、南施街以西、现代大道以北区域包括星湖花园、九华路 118 号(海尚壹品)、九华路 88 号(中央景城)、九华路 19 号(翡翠国际)、九华路 18 号华景花园、沈浒路 371 号紫荆苑等以及在以上范围内其它开发并交房的住宅楼盘。
二、免费教育的相关规定:
根据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文件规定,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。
- 免费对象包括:所有公办学校和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的在校学生。
- 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校免费项目包括:学杂费(含电教费 130 元/学期·生)、信息技术费(30 元/学期·生)、讲义费(15 元/学期·生)和作业本费(11 元/学期·生)。
- 公办初中服务性收费项目为:社会实践活动费(120 元/学期·生)、代办初一新生校服费。
- 免费教科书的规定:
- 免费发放教科书对象:
- ①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所有学生;
- 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(含批准的外来工子弟学校)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。
- 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:
- ①国家、地方课程规定的教科书;
- ②部分学科随教科书出版的补充习题册;
- ③英语磁带 (光盘)。
- 免费发放教科书对象:
- 根据国务院(国发〔2008〕25 号)文件规定,明确外来人口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,取消借读费。由教育部门安排的外来人口子女,不得收取捐资助学费。
三、入学咨询服务:
咨询电话:69995609;
联系人:朱老师、王老师;
电话开通时间:周一至周五 9:00-11:45 13:00-17:00。
2017 年苏州工业园区景城学校(小学部)入学政策公示
一、2017 年苏州工业园区景城学校(小学部)施教区范围
- 金鸡湖以东、现代大道以南、星湖街以西、中塘河以北区域内开发并交房的住宅楼盘;
- 华池街以东、苏虹路以南、南施街以西、现代大道以北区域包括星湖花园、九华路 118 号(海尚壹品)、九华路 88 号(中央景城)、九华路 19 号(翡翠国际)、九华路 18 号华景花园、沈浒路 371 号紫荆苑等以及在以上范围内其它开发并交房的住宅楼盘。
二、免费教育的相关规定:
根据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文件规定,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。
- 免费对象包括:所有公办学校和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的在校学生。
-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免费项目包括:学费、杂费(含电教费 90 元/学期•生)、信息技术费(20 元/学期•生)、讲义费(8 元/学期•生)和作业本费(小学一、二年级 11 元/学期•生;3~6 年级 14 元/学期•生)。
- 公办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为:社会实践活动费(100 元/学期•生)、代办校服费(3 年一次)。
- 免费教科书的规定:
- 免费发放教科书对象:
- ①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所有学生;
- 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(含批准的外来工子弟学校)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。
- 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:
- ①国家、地方课程规定的教科书;
- ②部分学科随教科书出版的补充习题册;
- ③英语磁带(光盘)。
- 免费发放教科书对象:
- 根据国务院(国发〔2008〕25 号)文件规定,明确外来人口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免费义务教育待遇,取消借读费。由教育部门安排的外来人口子女,不得收取捐资助学费。
三、入学咨询服务:
咨询电话:69995612;
联系人:景老师
电话开通时间:周一至周五 9:00-11:45 13:00-17:00。
2017 年秋季小学部一年级招生简章
一、招生对象
小学一年级:凡年满 6 周岁(2010 年 9 月 1 日——2011 年 8 月 31 日)出生的学龄前儿童。
二、招生范围
- 金鸡湖以东、现代大道以南、星湖街以西、中塘河以北区域内开发并交房的住宅楼盘;
- 华池街以东、苏虹路以南、南施街以西、现代大道以北区域包括星湖花园、九华路 118 号(海尚壹品)、九华路 88 号(中央景城)、九华路 19 号(翡翠国际)、九华路 18 号华景花园、沈浒路 371 号紫荆苑等以及在以上范围内其它开发并交房的住宅楼盘。
三、招生程序
第一阶段:初步登记
时间:5 月 18 日 -5 月 27 日
操作说明:
- 登陆 http://zs.sipedu.org(2017 年园区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系统)
- 填写注意事项:
- (1)居住楼盘、产证所在地址、新生实际居住地按房屋产权证地址填写;
- (2)新生及父母户籍地址按户口簿主页填写;
- (3)房产持有人按房产所有人和共有人填写;
- (4)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,凡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入学后学籍、学位等重要信息有误的,责任自负。
第二阶段:现场信息核对
(一)时间及审核小区安排:
- 5 月 28 日上午:九华路 118 号(海尚壹品)、九华路 88 号(中央景城)、沈浒路 371 号紫荆苑。
- 5 月 28 日下午:星湖花园、九华路 19 号(翡翠国际)、九华路 18 号华景花园、及金鸡湖以东、现代大道以南、星湖街以西、中塘河以北区域内开发并交房的住宅楼盘;
- 5 月 29 日:收取补充材料。
(二)操作说明:
请家长带全下列材料,现场核对新生基础信息。
- (1) 2017 年园区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内打印的《信息采集表》;
- (2) 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(复印要求:户主页及“附记”页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,确保房产证号清晰);
- (3)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(复印要求:首页、第一监护人页、第二监护人页、学生页共 4 页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;如不在同一户口簿上,分开复印,每张均有户主页与个人页,确保户号一致清晰);
- (4) 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- (5)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,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;
- (6) 预防接种卡原件及《苏州市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》(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打印,网址 www.szcdc.cn);
- (7) 外地户籍提供监护人居住证、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;
- (8) 非监护人独有(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)房产提供苏州市六区无房证明或唯一房产证明;
- (9) 面积不足 54 平方米的住宅提供苏州市六区唯一房产证明。
无房证明、唯一房产证明(原件):凭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可到苏州市住建局(锦帆路 239 号)或园区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(苏州大道东 128 号)开具,可同时开具五区证明(园区、姑苏区、新区、相城区、吴中区),吴江区需单独开具(松陵镇油车路 423 号,电话 63465822)。
现场核对时,只需一位监护人带好相关原件以及复印件进入校园,不需带孩子。
第三阶段:实际居住地核实
学校将对报名登记新生情况进一步了解核实,请家长保持电话畅通。
第四阶段:发放入学通知书。
学校对符合入学要求的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,并签署“五年一学位”告知书,请家长保持电话畅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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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咨询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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